(转)自行车法律知识
自行车法律知识 行车的通行规定
n自行车与机动车一样实行右侧通行;
n道路划分有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,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实行分道通行,即:各行其道
n有自行车道的,应当在自行车道内行驶;
n没有自行车道的,应当靠行车道的右侧(距右边1.5米内)行驶;
n有自行车道但被占用无法通行的,可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,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自行车道;
n自行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。
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的规定
n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,自行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;
n应当下车推行通过;
n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的,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;
n没有人行横道、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,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。
自行车其他规定
n自行车载货:高不得超过离地1.5米,宽左右不得超车把0.15米,长前端不得超出车轮、后不得超出车身0.3米。
n不得载人(12岁以下儿童例外)。
n独轮自行车或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不得上路。
n未满12周岁不得独自骑行上路。
n不得醉酒驾驶。
n不得牵引、攀扶其他车辆,不得扶身并行、双手离把骑行。
n不得加装动力装置。
相关处罚
n骑自行车违反交通安全法的,可处警告或罚款5-50元,拒绝接受罚款的,可扣留自行车。
n骑自行车违法被交警查获,骑车人无自行车合法来源证明的,交警可以扣留自行车。
关于汽车携带自行车问题
n车顶架:高度不得超出车顶0.5米。
n车尾架:
(没规定)不得遮挡机动车牌号。
n牵引挂车:不得超过700公斤